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昨天審議通過《天津市食品安全條例》,從明年5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聚焦群眾關心關注的食用農產品安全、網絡食品經營、學校食品安全,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等問題,作出相關監管規定,提升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澤慶說。
如今,越來越多的市民選擇在網上購買食品。網絡食品經營安全如何把控?針對這樣的情況,該條例明確了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食品小作坊許可、小餐飲許可。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列舉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的食品安全規范要求。條例規范網絡食品經營和餐飲配送服務,明確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履行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及其經營行為的相關管理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關系青少年健康成長,依法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十分重要。條例明確,學校應建立并落實餐食加工過程控制、集中用餐陪餐等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公開食品進貨來源、供餐單位、投訴渠道等信息。學校食堂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運用“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過程。條例規范校外配餐管理,采取校外配餐模式供餐的,應按照規定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校外配餐企業。配餐企業應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接受監督。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授權,該條例還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的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作出規定。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實行許可制度,對食品攤販實行備案管理,明確了許可條件、程序和備案要求。明確“三小”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守的食品安全要求及禁止事項,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應加強對入網經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的食品安全管理。
“本市充分依托食安天津智慧監管大數據云平臺、天津市放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平臺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綜合運用法治監管、智慧監管、信用監管手段,加強‘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鏈條治理;加強直播帶貨、生鮮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持續關注‘網紅餐廳’和外賣平臺,推進線上線下餐飲同標同質。”市市場監管委(市食品安全辦)主任戴東強說。
來源:今晚報